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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上海法院首次运用远程网络审理民事案件
来源:昆山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bjlawht.com/ 时间:2016/12/9 16:35:11
昨天,一场特殊的“远程审理”在(上海)市二中院公开进行:法庭上只有审判长、审判员,原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坐在轮椅上的上诉人和2名被告人远在崇明县法院,通过大屏幕与法官“面对面”。这是上海民事案件第一次使用远程网络进行审理。
市二中院以远程网络开庭方式审理崇明、宝山的上诉案
件,意味着今后部分郊区县的市民无需长途跋涉,只要在当地法院设置的远程审判点就可参加庭审或旁听。
昨天,共有两起民事案件和两起刑事案件进行“远程审理”。在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崇明县农民。严女士请包工头施先生组织人手建房,樊先生受雇参与施工,在粉刷房屋时从梯子上摔下致瘫。一审法院判令严女士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11.7万余元,施先生自愿补偿2.5万元。樊先生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坐在崇明县法院,他们从远程大屏幕上与身在二中院法庭的法官“面对面”,根据法官要求进行各自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所有程序都和传统庭审一致。樊先生的家属表示,如果二审在二中院开庭,他们就要全家出动,推着轮椅从崇明赶赴市区,不仅时间长,还要花去一笔车费,成本太高。
另一起经营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方在二中院法庭上,被告方则远在崇明县法院。位于金陵东路的某装饰公司把崇明县一家红木家具公司告上法庭,称家具公司取得特许经营后,以装潢公司名义开设崇明分店,因管理混乱欠下大笔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利益。家具公司停业后,许多债权人不断起诉原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已判令原告为被告承担清偿责任14.5万余元。因此装潢公司起诉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合同》,被告赔偿损失14.5万元。
法庭上,原告出具了信函、工商档案、银行进账单等15件证据,这些证物放置在“证据展示台”上,由电脑将画面传递到显示屏上,法官、双方当事人都能同时看到。庭审结束后,远隔两地的当事人都说:远程审判的视频系统可以覆盖法庭全景,公平公正,让我们很放心。
“远程审理”提高开庭效率、节省司法成本,让原被告双方和法院三方受益。据二中院院长王信芳介绍,市一中院曾率先在刑事案件中实行“远程审理”,此次市二中院首次远程审理了民事案件。就有些案情简单的刑案来说,审理只需半小时,从远郊押解被告人却要两三个小时,不但增加交通压力,而且押解途中存在安全风险。在一些民事案件中,远在崇明的当事人可能因轮渡停航等原因延误开庭,有的当事人因为身体不便,放弃出庭参加二审,法官和书记员为赶赴郊区开庭,为一件案件就得花费两天时间,这在平时可审理七八起二审案件。
据悉,目前该方式适用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证据、证人可提供给各个审判点进行当庭质证,庭审笔录通过网络传输,当场打印、核对签字。王信芳说,是否启动“远程审理”取决于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如不赞成法院不会强制,“就算启动该程序后当事人又反悔,法庭也将休庭,并再次组织常规开庭”。
据悉,这项审判方式还将在青浦和嘉定两个郊区法院推行,并逐步运用于当事人接待、宣判及信访接待等法院工作环节。
法律168小李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