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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前夫吸毒欠巨款前妻被诉返还
来源:昆山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bjlawht.com/ 时间:2016/12/15 16:38:23
被告胡某辩称,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属实,但借条是以大钟寺家居广场的名义借的,胡某只是作为经办人在借条上签字,所以胡某不应当作为被告承担还款的责任。而被告杨女士则称,自己不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应当承担合同责任,另外胡某所借的钱均是用于吸毒,从法律上讲,借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合同效力。而自己与胡某也已经在2005年5月份离婚,对胡某的债务自己没有承担责任的法定义务,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