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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寄养纠纷节后爆发 行业规范缺失致维权难
来源:昆山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bjlawht.com/ 时间:2016/11/15 16:36:05
春节长假过后,记者一连接到数位市民来信来电,讲述的都是假期里寄养宠物引出的烦心事。寄养的宠物狗有染病死亡的,有不慎走失的,有被其他犬只咬伤的,还有抓伤行人的……意外发生后,责任由谁承担?宠物主人与寄养店主各说各的理,双方莫衷一是。
随着近年来城市宠物数量激增,每逢节假日,宠物寄养的市场需求越发旺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宠物寄养多是一些宠物销售商店、宠物医院趁势推出的一项业务,尚未形成行业规范和相关法规,各家店铺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千差万别,寄养双方仅靠口头协议相互约束,一旦出现问题,双方都感觉维权困难。
寄养费涨到100元一天,仍“一笼难求”
晚上7点,位于杨浦区周家嘴路的一家租了三个店面的宠物医院早早暗了灯,只留下一盏通宵诊所的灯亮着。老板刘先生长舒了一口气说:“总算清闲下来了!”
刘先生向记者介绍,这家宠物医院已开了4年。3年前,因为不断被附近居民问起能否短时寄养宠物狗,他便萌生了做宠物寄养生意的念头。推出这项服务后,每逢节假日,店里总是“狗满为患”,为了同时寄养更多犬只,他陆续租下了隔壁两个铺位。如今,这家宠物店最多可同时寄养30只中小型犬。
“今年春节生意尤其好,虽然寄养费上涨了不少,但去年12月底就预订掉22个‘床位’,到今年1月15日,小年夜到年初六的预订就全满了。”刘先生告诉记者,一直到春节前两天,还有顾客上门询问能否寄养宠物,有些顾客还是“远道而来”——家里附近的宠物店寄养费已经涨到100元一天,还不包括狗粮费用,就这样仍“一笼难求”。
记者走访本市多家提供宠物寄养服务的商店后发现,平时大部分宠物店寄养小型犬的费用为20~30元/天,中大型犬为40~60元/天。春节期间,部分店铺收费翻番,小型犬的寄养费用涨至40~60元/天,中型犬涨至60~80元/天,大型犬和名贵犬最高达200元/天。有些店家甚至能在寄养期间为宠物主人提供网络视频服务,长寿路一家宠物店的老板说:“有的主人在节假日期间特别惦念自家的宠物,只要主人提前向店里说明,我们就可以拍照摄像,通过网络传给主人,如果要求‘视频聊天’的,收费再高一些。”
染病、受伤、走失、伤人,宠物寄养纠纷在节后集中爆发
宠物寄养业务的兴起,令许多宠物主人在回乡、出行时少了后顾之忧,但由于尚未形成规范的行业标准和较为统一的收费及服务项目标准,宠物寄养带来的纠纷也此起彼伏。
周小姐向记者反映,为了回老家过年,她将自己的2只宠物狗送到住处附近的一家宠物诊所,以每只每天50元的价格寄养一周,哪知年初七刚取回,两只小狗就开始上吐下泻,一只医治无效死亡,一只还在接受治疗,前后花费了3000多元医疗费用。经尸检得知,周小姐的狗感染了一种通过空气传播、致死率极高的细小病毒。周小姐与宠物诊所交涉,诊所工作人员称,周小姐的狗生病跟诊所无关,至今仍有20多只狗寄养在诊所,都无不良反应。
无独有偶,春节出行前把自家的贵宾犬寄养在徐汇区一家宠物商店的童先生也遇到了烦心事,他在节后匆忙将狗领回家后,才发现其背部有被咬伤的伤口,待为其治疗后再去宠物店理论,对方坚称不是在寄养期间受的伤。童先生说:“我只想给宠物店提个醒,希望他们今后多留意,并不想为赔偿问题多争执,没想到老板一点歉意都没有,以后哪里还敢把狗寄养在店里。”
另外,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家的吉娃娃在寄养期间走失,而潘小姐寄养的牧羊犬在被带出去遛狗时抓伤小孩……各类寄养纠纷在节后集中爆发。
记者调查发现,宠物寄养纠纷并非今年才出现,早在2010年,本市就出现过因寄养宠物狗不慎丢失引发的赔偿案件。宠物店老板陈先生不慎将顾客杨女士寄养的一条吉娃娃弄丢,闵行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宠物店老板赔偿杨女士1500元、返还寄养费100元的一审判决,店主还主动赔偿了精神损失费200元。
主人有时一去不复返,寄养店成“孤儿院”
对于宠物寄养过程中的种种纠纷,宠物店店主亦有苦衷。
记者联系了童先生寄养贵宾犬的宠物商店,店主陈女士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她的店里最多时寄养了五十几只狗,工作量非常大,确有可能存在疏忽。“但我们在顾客取走宠物时,都再三嘱咐仔细检查,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像咬伤这样的表面问题,离开店铺后又要我们承担责任,我们也很无奈。”
交谈中,陈女士还向记者透露,每次长假过后,总有个别小狗被主人弃养在宠物商店,“今年就有一只古代牧羊犬,超过寄养时间快10天了,主人也没和店里联系过。”
记者询问多家提供寄养服务的宠物商店后,仅两家明确要求收取500元押金的商店未遇到过弃养宠物,其他商店都有过类似遭遇。“被弃养的大多是饲养起来费力费神的大型犬,有的顾客在清洗或寄养宠物后就消失了,把我们这里当成‘孤儿院’。”闸北区一家宠物美容院的店员无奈地说道。
口头寄养双方权益都难保障,律师提醒要签订详尽寄养合同
陈女士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宠物寄养需求就会猛增,目前少有宠物店有资质从事这一业务,双方多以口头协议或个人名义托付寄养,但这种方式存在诸多隐患,一旦出现纠纷,寄养双方可能都会面临维权难。
作为消费者,宠物在寄养期间如发生意外,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宠物染病、受伤甚至死亡,很难鉴定是否为寄养期间因照顾不当而导致的。而付了钱是否能让宠物得到相应的照顾,也是消费者难以掌控和鉴别的事。
从商家的角度来看,寄养市场不规范同样让他们承担风险。如果顾客在店中遗弃宠物,不仅给店家造成经济损失,还等于变相逼商家“当恶人”处理遗弃狗,甚至有顾客故意不取狗,等店家把狗送走了,再上门索要,以此勒索。另外,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大部分宠物店在接收宠物前往往无法给宠物进行体检,如果收到患病宠物极易产生纠纷。
对此,盛少华律师指出,“目前,关于动物寄养的相关法律还未出台,签订详尽的书面寄养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一些商家也已意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个别店铺出示的合同范本长达四五页,不仅包含宠物的种类、外貌、健康状况和寄养服务细则,连寄养期间意外受孕该如何处理都有规定。顾客在签订格式范本的合同时,也应仔细阅读,看清细则,以免商家故意推卸责任。
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保护分会来自新加坡的义工苏心菡则表示,在行业规则与法律法规逐渐健全的过程中,饲养宠物者的观念和文明意识也应不断提高,不要出现“得宠相亲有网站,失宠流浪满街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