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贤生

联系我们

姓名:卜贤生
手机:13914978844(微信同号)
邮箱:1031715824@qq.com
证号:13205200910637680
律所:北京志霖(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号楼613~616室

首页: 律师文集 > 合同范本> 正文

合同范本

房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


来源:昆山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bjlawht.com/ 时间:2016/11/21 16:36:05

  200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当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从那时起,对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司法解释》有了更加明确的评判标准。时过两年,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本市的房屋纠纷中,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诉讼至法院案件已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推荐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司法解释》为该类案件的审理设立了底线,一旦消费者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后,如果在保修期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交涉修复解决,在保修期外,可以与物业部门商量解决,万一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投诉,甚至诉讼到法院,依据该《司法解释》讨公道。

《司法解释》的底线

 200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司法解释》,在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了,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有关人士介绍,《司法解释》中的两条底线很明确,就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有关专家介绍,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和年限是有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

  ■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

  ■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

哪些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常见的质量问题一般包括:裂缝、渗漏、门窗变形密闭性差、墙皮脱落等几个方面。

 裂缝主要因为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原因造成。

 渗漏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会导致屋面渗漏。在雨季及厨房、卫生间用水量大时,渗漏严重影响住家的正常生活,破坏地面装修,影响邻里关系。

电话联系

  • 13914978844(微信同号)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