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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涉外协议管辖与国内协议管辖有何区别
来源:昆山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bjlawht.com/ 时间:2016/12/27 16:35:12
核心内容:涉外协议管辖与国内协议管辖有何区别?涉外协议管辖比国内协议管辖选择法院范围要宽,涉外协议管辖范围宽与国内协议管辖,涉外协议管辖的种类多于国内协议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管辖协议是涉外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法院的合同。它既可在民事合同中以管辖条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独立的合同形式出现。
实践中,要更加了解涉外协议管辖就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
一、涉外协议管辖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有不同的分类。
涉外协议管辖依照诉前是否存在书面协议可以分为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默示协议管辖就是所谓的应诉管辖;依照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作用为标准,可分为专属协议管辖和附加协议管辖。
二、注意涉外协议管辖与国内协议管辖的区别:
(1)涉外协议管辖选择法院的范围要宽于国内协议管辖。涉外协议管辖既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我国人民法院管辖,也允许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相关具有联系点的外国法院管辖。国内协议管辖只允许当事人选择我国的某一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协议管辖的范围宽于国内协议管辖。国内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而涉外协议管辖则不仅适用于因涉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而且也适用于因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
(3)涉外协议管辖的种类多于国内协议管辖。国内协议管辖仅明示协议管辖一种,而涉外协议管辖还做出了默示协议管辖的规定。
三、注意协议选择法院管辖要受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限制。
如《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就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议改变管辖法院。同时,协议管辖也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否则,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