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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没有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昆山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bjlawht.com/ 时间:2021/4/29 11:52:36
没有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无购房资格导致房屋买卖无法成交卖方应承担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责任。购房者不用负责任。
可以签订合同,待以后具有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资格指的是能够在房管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而非无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因限购令违约要承担责任吗
因限购令导致无法交易,是否能够解除购房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予以确定。
1、针对 “一手房”,可免除买受人责任;
2、针对“二手房”,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免除买受人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但出卖人可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由买受人赔偿:
一是合同签订的时间在政策发布之前;
二是最后一项导致受到政策制约的过户的时间在系争合同(包括定金合同)签订之前;
三是买受人不存在导致其遭遇政策限制的迟延履行行为;
四是买受人在政策发布后及时告知出卖人(以3日为宜),并要求解除合同(定金合同按照定金罚则处理);
3、但是合同签订在政策出台后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买受人应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出卖人明知的情形除外)。